Friday, September 14, 2007

Break-Up 分手




偶爾也收到朋友的電郵,提及自己的情傷,也說到周邊朋友的情海翻了;字裡行間也表現了對愛情的迷惘,更指責為何男人包二奶的劣行。

昨天有一則港聞,一位年輕文員從網誌發現女友另結新歡,數度自殺要求復合仍被拒。青年趁女友下班時以利刀將她刺傷,做成大錯而被拘捕。

法官的判詞結語,可為受情傷的人作個教誨和提點:

「被告動機全然出於妒忌,而絕非愛的行為,但你到頭來可以得到什麼?那肯定得不到對方的愛!為情付出卻得不到回報,明顯令人傷心受創,但愛情並非一廂情願,而是二人相愛。對方不選擇您,祇是情緣已盡………」

這翻說話,其實不祇是給傷害人家的人,也耳提令人情傷的人。也曾有人問過:為何愛的反面是恨?我也回答過:愛的反面,是更深更真誠的愛!愛是包容,不是擁有;愛是互信,不是指控;愛是令人放下,不是令人愁傷!

誰負了誰,不能以量;一切隨心自問,輕鬆生活至要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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